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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摘录)
l、《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的凭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放在企业法人住所醒目的位置,企业法人可根据业务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领取若干副本;
3、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除登记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扣留,收缴和吊销;
4、企业法人应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每年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曰,登记机关对企业法人进行年度检验;
7、企业注销登记时,应交回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被登记机关吊销后即自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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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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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 《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印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
2、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
3、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商标图样五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送交着色图样五份、黑白墨稿一份),并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粘贴商标图样一张。
4、按规定交纳商标注册申请等费用。商标注册规费:1000元
5、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按类申请,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品和服务分类填写。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二、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11月1日起,我国商标局开始受理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
三、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四、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五、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六、领取商标注册证:
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另: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件新申请商标从申请到发证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三个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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